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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关于 Telelink » 使用电话/流动电话投注的条例

以下的条规是马来西亚彩金局根据一九六一年投注赛事(彩金局)法令第14(e)
条文所规定的权限与意向来制定,以便可在所批准的计划下进行电话/流动电话投注。此条例的 用词是依据法令的定义。

  • 大纲
    • 使用在之前於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开设的存放或货账户口,或者是以存放在投注者户口内的彩金所作出的电话/流动电话投注,将被指定提供投注用途的彩金代理处接受。
    • 电话/流动电话户口用户将受到在该段时期护部长以法令下的第16条所批准计划条件的约束。
    • 电话/流动电话投注必须继续遵守彩金局在一九六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援引法令 第14(e)条文所制定的条例及日后所作出的修改。一旦此项条例与一九六一年三 月二十八日的条例出现冲突或不一致,须以此项条例为准。
  • 开设存款户口的程序
    申请人在申请开设存款或货账户口必须要以画面提呈供上述用途的表格内所需要的资料与签名。

  • 最低存款额
    申请开设存款户口时,须存入至少二十元。

  • 存放支票
    在支票被收为存款时,此存款将不被接受用来投注,直至此支票被兑现。所有外坡支票须缴付银行佣金。

  • 收据
    存款人将获得有关存款额的收据。

  • 拒绝存款
    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可任意在没有给予任何理由下,拒绝接受任何存款或在已接受存款后,退回该笔款项或任何余款。

  • 私人密码
    每个户口持有者将获分配一个私人密码(PIN)。持有者必须告知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有关私人密码,以便可获准运用其户口,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可任意更换私密码。户口持有者必须保密其私人密码,并不可告知任何人。

  • 重开存款
    任何户口持有者有意重开或增加存款数额,可呈上或缴付额外的数额予有关彩金代理,并告知户口号码与姓名。

  • 更换申请资料
    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可不时向任何户口持有者要求提呈任何或全部需要修改的进一步申请资料。户口持有者也可以提呈另一份新的申请以取代原本的申请表格,惟他必须要说服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此做法是为了自保。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何在其户口内的款项将会转账至其新的户口(若有)。

  • 记录
    每个存款或货账户口都会个别的记录,这些记录个别户口的投注。

  • 存放者的户口
    所有的派彩将存入持有者的户口,而投注额则将从其户口中扣除。


  • 使用存款来投注的程序
    • 户口持有者只可使用所告知的电话/流动电话号码。
    • 除非接获有关电话/流动电话,否则投注的指示将不会被执行。
    • 户口持有者必须告知他的户口号码和私人密码。
    • 户口持有者务必要提呈以下资料:所有需要来定投注的资料,其中必须提供每项号码预测的游戏种类、开彩日期、所选择的号码和投注额或赛马场次马匹号码和/或马名、投注类式、投注数量和投注额的资料。
    • 在接获指示后,接线员将重复念出有关指示,除非户口持有者说明也不需要重复有关指示。
    • 一旦接线员向户口持有者证实有关投注已成交,有关投注将不可被取消或修改。

  • 派彩与退款
    在有关赛会后,所有的派彩及退款将会尽快存入户口持有者的户口。

  • 存放及支付派彩
    存放户口内的款额将随时可遵照户口持有者的指示来加以处置。这些指示必须要依据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不时所定下的形式。在没有获得指示的情况下,该款项被保留以等候指示,或者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可随时任意将全部或一部分的款项汇给户口持有者。

  • 递送结单
    户口持有者的结单将依据他填写在申请表格中的地址,或其通知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的其他地址,以普通邮件寄出。此结单将被认为已在一般邮寄程序时间内收 到。

  • 误差
    在一项误差发生或被指称发生时,批准计划的第39段将会被应用,任何因结单被指称出现错误输入,而要求退款或索偿的申请须在结单寄出的一个月内向处理此户口的彩金代理提出。

  • 损失
    彩金局或该局任何职员和代理将不会对因持有者的户口或私人密码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被盗用,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起责任。

  • 以邮寄付款
    依据户口持有者提供的地址所邮寄给他的款项的风险将由他一人承担。

  • 电子设备
    电话/流动电话投注应包括户口持有者通过与彩金局或其授权代理的系统有关系的电子设备所进行的投注。任何有关的指示将被视为已通过电话/流动电话发出,上述有关连的条例也可运用在此投注。

    奉彩金局主席之命
    : 以上释文皆以英文版本为准。